旅馆及餐饮业补贴令即将出台
【法新社巴黎讯】据一项法令草案显示,政府打算向旅馆和餐馆雇主提供补贴,每名月薪为法定最低工资(Smic)或略高于最低工资的全工受薪者每月补助114.4欧元到180欧元不等。
这个补贴原则2004年以来就已存在,2008年的财政法使之固定下来。补贴金额应由法令确定。
对于这些受薪者(报酬最多不超过最低工资的3%),支付给雇主的补贴金额原则上确定为114.4欧元。传统餐馆雇主每名受薪者的补贴提高到180欧元。
报酬更高的受薪者,根据雇主的主要业务情况(带餐馆的旅游旅馆丶咖啡馆丶露营地丶保龄球馆丶赌场丶迪厅等),补贴额相当于每月143欧元。
法令还规定,对雇主的合作配偶提供补贴,“每个财政年相当于为养老保险支付的年最低社会分摊金的50%”。
这道法令应适用于2008年1月1日起的工作期。
为了遵守欧盟规章,补贴上限定为相当于每个企业每月30个全工报酬。
另一方面,旅馆丶咖啡馆及餐馆业的受薪者工会代表1月以来多次遗憾地指出:“雇主团体对最新财政法降低公共补贴不满,中断了工资谈判”。